【課程補助公告】110-2學期社會參與式課程審查結果
本次申請社會參與式課程數共計16門課程,審核通過13門課程,詳如附件列表。

各課程審查意見將另寄至申請人信箱。
通過社會參與式課程之相關權利與義務,說明如下:
1. 接受本要點獎 (補)助之教師,應參加社會參與式課程教師社群會議與活動。
2. 教學助理應參加每學期社會參與式課程教學助理培訓活動。
3. 依本校會計規定與期程,檢據辦理核銷請款事宜。
4. 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,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及書面資料,且配合通識教育中心舉辦之相關成果發表。
5. 如未履行應盡義務之教師,將不接受下次申請。
因故無法開成班者,雖評選通過仍不予經費補助。